2014/3/17編輯:芮國琴來源:湖州日報
當面述職 現(xiàn)場點評
湖州在線訊 3月12日至14日,市紀委召開黨委(黨組)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匯報會,分別聽取各縣(區(qū))及市直屬有關單位黨委(黨組)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報告,并現(xiàn)場進行點評。據(jù)悉,這種形式在我市還是首次。
據(jù)了解,聽取下級黨委(黨組)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報告,是貫徹落實市委關于做好黨委(黨組)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報告工作的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,也是市紀委協(xié)助市委履行監(jiān)督職責的一項創(chuàng)新性舉措。匯報會上,各縣(區(qū))和市直屬有關單位黨委(黨組)主要負責人作為黨風廉政建設“第一責任人”,從各自實際出發(fā),詳細匯報了2013年度黨委(黨組)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個人履行“第一責任人”職責情況。由市紀委領導班子成員和部分市紀委委員組成的評議組,對匯報單位在給予肯定的同時也指出了許多不足,直面問題,當場“挑刺”,讓現(xiàn)場的“一把手”也感受到了陣陣壓力。
據(jù)悉,市委對抓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高度重視,于上月下發(fā)了通知,要求各地各單位黨委 (黨組)每年年初向市委、市紀委報告上一年度黨委(黨組)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主要負責人履行“第一責任人”職責的情況。同時,市委要求各級黨委(黨組)要做到守土有責,切實承擔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,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(tǒng)一領導。主要負責人作為黨風廉政建設“第一責任人”,要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。領導班子成員要嚴格落實“一崗雙責”,根據(jù)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。加大責任追究力度,對發(fā)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地方、部門和單位,實行“一案雙查”,既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,又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。